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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使用中暴露出的六大问题,五家保险企业非法流入房地产244亿元。

2020-09-16 13:5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038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向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出了关于保险资金使用和风险自我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中国银监会发现,一些保险企业仍存在资金使用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不合法、资金使用违规关联交易、投资品种信用风险或支付困难较大、另类投资领域隐患较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存量渠道行业等六大问题,以及六大问题,如资金使用治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违规、投资品种信用风险或支付困难高、另类投资领域的风险风险大等。还有股票渠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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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另类投资领域的调查发现,五家保险企业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金融产品投资,非法流入房地产领域,涉及金额244.37亿元。11家保险公司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工,或以房地产投资提供抵押担保,涉及金额172.55亿元。


银监会发现了


六大问题与风险


从通知的角度来看,监管调查发现保险资金使用中存在六大问题和风险。


个别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绕开"三会一层",通过操纵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设立投资顾问委员会等方式,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一是资金运用治理体系不健全。包括以下四点,一是监管机制失衡。二是‘三会一层’设置不规范,74家保险公司未按照监管要求设置首席投资官,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置独立董事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关键部门缺失,4家财险公司未设立保险资产管理部门。四是内部控制薄弱,4家保险公司未开展资金运用内部审计,或未开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外部审计。


6家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相应投资管理能力的情况下,直接开展不动产或金融产品投资,个别公司境外投资品种超出监管控制范围,涉及金额46二是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违规。包括以下五点,一是投资范围监管过严。2.18亿元。二是投资资产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个别保险集团对非金融企业或境外主体投资监管过严的情况。三是干扰受托人责任的正常履行。三家保险公司通过发送投资建议和事先书面同意,干扰受托人的正常履行。四是未开展投保资产全托管。包括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投资资产,26家保险机构均未进行第三方管理。五是内外贷业务整改不到位。个别保险公司股票内外贷业务在担保主体,资金用途,杠杆率等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涉及金额44。


三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包括以下五点,一是关联交易投资规模和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涉及9家保险公司。二是保险资金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投资基金,非保险子公司等渠道违规流入关联方,涉及4家保险公司,金额为2。8660亿元。三是违法为关联方提供质押融资或担保。个别保险公司以法人银行存款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38.11亿元。四是项目资金被关联方在合同约定用途之外使用,本金和收益未及时确认和归集,涉及5家保险公司,金额为6。


第四,投资品种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或支付困难。一些保险机构投资债券、集体基金信托计划和其他金融产品,未能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展期或不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资金,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一些保险机构投资的非上市股权、房地产项目和股票基金无法按合同约定提取或支付、按期结束等。


第五,另类投资领域存在巨大风险。其中包括以下三点:第一,个别保险机构未动用自有资金进行重大股权投资,部分保险机构未办理子公司增资审批手续,金额119.09亿元。第二,股权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在股权代表制的情况下,或相关权利的到期尚未收回,涉及7家保险公司,金额141.84亿元。第三,以股权方式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违反规定。五家保险公司设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挪用投资资金,在境外进行股权投资,向保险公司股东借款超过监管要求等,金额达2261.5亿元。


第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仍有股票渠道业务。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发行渠道性质组合产品,为保险公司规避监管相关交易提供便利,涉及四家保险资金管理公司,金额3273.3亿元。第二,个人保险资金管理公司转移积极管理责任,投资者或客户作出投资决策,金额12.87亿元。第三,个人保险资金管理公司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规避其同行监管的渠道服务。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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