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新政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2020-12-12 10:44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287
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制度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改善就业提出了多项政策残疾人的素质。
比如,根据《意见》,要加大力度鼓励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安排就业。将无就业证、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残疾人确定为就业困难群众,并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超比例安置单位奖励政策的落实力度,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每增加安置一次,按不低于当地 4 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奖励。
在自主创业方面,《意见》提出实施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如发展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如垃圾分类管理员;当政府和镇(街道)设立交易市场,设立商店、摊位,新建邮政报纸、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为残疾人预留不少于 10%;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彩票销售亭,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给残疾人。
《意见》还提出,符合多项同类配套政策的,将享受更高的福利待遇;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保险金的公示制度;对用人单位不安排的不诚信行为残疾人就业,拒不缴纳或者少缴伤残保险金或者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记入行业信用记录。
资料显示,2020 年,浙江省共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 25812 人次,线上线下招聘会 249 场,新增就业残疾人 13310 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 93% 以上。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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