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评级机构已接到有关错误评级等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协会和中国银行市场间交易商协会昨天向第三季度介绍了信用评级机构在债券市场的运作和合规情况。
根据通知,第三季度共有89家发行人被评级机构评级,比去年同期增长20.27%。正水平调整和负调整主要是水平调整,占水平调整时间的60%。在评级机构更换后,发行人的数量同比增加。评级机构更名后,大公国际的评级转移最多,共有13家,占评级机构更换评级机构发行者总数的40.63%。
通知说,中国证券业协会担心,个别评级机构提高发行者主体水平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虚假、高评级等隐患。根据"证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为守则",对相关评级机构进行了采访,要求评级机构主动保持良好的评级市场环境,诚信实践,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与此同时,根据评级行动的滞后,银行同业拆借商协会还分别采访了中国诚信国际和大公国际,强调评级机构应不断监测影响主体信用水平的风险信息,进一步规范评级操作,明确发行人风险事件评估的操作流程,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应有效地反映信用水平,发挥信用评级风险预警的作用。
根据通知,第三季度,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债券部、有关的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协会和中国银行市场间交易商协会对包括大公国际在内的七家评级机构进行了联合实地检查,发现一些合规问题,包括评级规范、评级方法或模型以及数据库系统,需要改进,评级项目的质量控制不足,评级所需的材料不完整,存档材料不完整等。
中国证券协会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在统一评级自律标准和联合市场评估方面的协调,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督和调查,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外部约束机制的发挥和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