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感染冠状病毒的病人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中国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近日发布一份文件,规定在新冠肺炎恢复期接受献血服务的场所必须在独立的空间内进行。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将暂时拒绝献血,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时也将暂停献血。
为了指导血站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血站工作人员和无偿献血者的安全,保证血液的安全供应,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则",详细规定了血站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献血者的选择和管理、采血和供血的流动。
指导方针"建议加强献血前的教育和咨询,在原有健康咨询的基础上,增加"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调查表",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的相关健康状况,确定献血者是否在重点地区有旅行史、接触史或生活史。
如果献血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建议在有关情况结束后暂停献血至少28天:我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曾与发烧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病人有密切接触;曾与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聚集者有过接触或流行病学联系;在海外或高风险地区有近期居住史。我已接种流感疫苗或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同时,建议在进行健康咨询时,只偶尔咳嗽和其他常见病例应予以甄别。
此外,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在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被暂时拒绝献血。献血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时,工作人员应当通知献血者暂停献血,安排其离开会诊地点,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诊所就医。
指导方针"规定,为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献血者在献血后出现新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时,应当及时向血站报告;血站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收献血者的答复,并在收到答复后及时予以记录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