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索要500万拆迁补偿遭拒,被强制搬离
旧区改造离不开旧区改造,搬迁时,征地部门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作为租赁经营者,除了对企业损失进行赔偿外,也得不到国家给予的拆迁补偿。这本来是常识,但租店的王某却以房客的身份要求拆迁赔偿,索赔金额高达五百万元。两年后的今天,杨浦法院对其强行搬迁。
今天上午,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强行拆迁了王和他租的前厅。王被法警控制,房间里的所有物品都被打包搬走,前厅被封上了封条,这个持续了两年的恶棍的行为就此结束了。
昆明路1257号门房的产权属于外轮修理厂。十多年前,王以1000元的月租租给了它,卖水果、蔬菜和香烟。2017年7月,昆明路1257号的土地在旧区重建,外轮修理厂和王某同意于2017年10月9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相关政策赔偿王某5万元。
为了表示诚意,外轮修理厂也表示愿意再向王支付100000元,以弥补经营损失。但出乎意料的是,王某150000元的赔偿总额仍未得到满足,他还想要更多。
如果500多万的赔偿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王建民就做了一个流氓,占领了门卫,拒绝迁出。作为最后一招,外轮修理厂将王建民告上法庭。2018年9月10日,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发布通知,命令王建民迁出,但王拒绝执行。2020年6月22日,法院第二次宣布王建民仍未迁出。
法官表示,王某理应得到5万元的拆迁赔偿,已经在法院账户中,强制驱逐程序完成后,王某将能够得到这一搬迁补偿。然而,在强制遣返的过程中,如果王某仍然抗拒,他将受到司法拘留和其他后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