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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山菇娘食品2批次野山珍二氧化硫超标

2020-09-09 10:3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38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食品不合格的通知"(2020年第35号),共采集了319批合格样品和13批不合格样品,其中食品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蔬菜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冷冻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调味品不合格样品4批。

吉林蘑菇娘食品中2批叶山镇二氧化硫超标

农安县农安镇北大食品超市命名为吉林山菇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叶山镇(1kg/袋,山云商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结果为0.10g·kg-1,不允许使用标准值。

吉林山泰蘑菇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菌(香菇)(1kg/袋,蘑菇Niang+图形商标)由九台市曼克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为0.098g·kg-1,不允许使用。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物。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给人体带来健康危害,但如果过量食用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长春双通啤酒有限公司3批酱油不合格。

农安县河南镇仁和食品超市生产的长春双通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100 g/袋、双鹿角+图形商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为≤100 g 0.51g,标准值≥0.60g/100 g。





长春双头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100 g/袋、双鹿角+图形商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果为0.56g≤100 g,标准值为≥0.60g/100 g。

南安欧亚贸易物流中心销售的长春双头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鹿角酱油(100 g/袋,双鹿角+图形商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果为0.53g≤100 g,标准值为≥0.60g/100 g。

据了解,氨基酸氮是原料中蛋白质水解产生的酱油和酱油风味的主要来源。氨基酸氮的含量不符合标准,可能是产品的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酵时间,也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氨基酸氮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

长岭东泉食品有限公司甜冰甜味剂超标。

长陵县东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甜冰)(80 g/袋),由农安镇红霞冰淇淋批发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为0.757 g·kg~(-1),标准值为≤0.65g/kg。

据了解,环己氨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是一种甜味剂,是蔗糖的30倍。甜味具有增加甜度和取代糖的作用,没有营养作用,但经常食用过量的仙客来酸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吉林惠清农业公司大姐农场中的重金属镉

吉林惠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榛子蘑菇(190g/箱,大姐场+图形商标),由吉林惠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朝阳镇办事处销售,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果为2.8mg·kg~(-1),标准值为≤1.2mg/kg(按浓缩率换算)。

据了解,镉(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积累,长期大量摄入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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