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股份没有依法申报吗?江西继民相信会被罚款300000元!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对南京恒生股票可信收购行政处罚的书面决定。江西即民信得过制药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民信托)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收购83人。南京恒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生)未依法申报非法执行。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市监办(20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4月4日,济民可信与南京恒生及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多项股权收购间接收购8335%的南京恒生股份。主要交易包括:1。吉民信托收购江苏三宝持有的西藏德荣99%股权和西藏宇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德荣1%股权,并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西藏德隆受让中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自然人股东夏瑞平,庞正武及其他26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南京恒生40.27%的股份。上述交易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6月25日及6月28日登记。
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纪民信托间接持有南京恒生83.35%股份,并通过多项股权收购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截至2019年6月28日,相关交易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未依法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估了纪敏可信收购南京恒生股份83.35%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并得出结论认为,经营者的集中不产生排斥和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上述调查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处以300000元的可信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