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过半,从监管的角度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爆点进行评估
2020年上半年,疫情爆发,母婴行业的营养食品和辅食种类也有了全面改善,母婴行业和消费者对补充营养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免疫力。在线和离线营养补充食品的营销、生产和运营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冲击。
只有从食品的根本--"安全优质"才能保证和保证,有科学正确的指导服务方法,行业中的好硬币才能驱走坏币,才能真正让渠道商店卖出去,消费者就会卖,释放的量就会显示出来,"钟英说。NET认为,只有从"安全、优质"食品的根本上保证和保证,才有科学正确的指导服务方法,良好的硬币在行业中被淘汰掉。而这一切,首先离不开国家市场的监督和监督。
我们从监管文件、原材料管理和市场监管行动等方面,对母婴行业中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营养补充食品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进行评估。
第一部分管理条例和文件:
1.2020年有关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第一份正式发布文件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第24号法令,发布和确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规定:"卫生食品、特殊医疗用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登记或登记的,首先办理登记或者变更备案手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法令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第18次主席团会议审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肖亚庆主任,2020年1月2日
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广告检验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实施。
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并修订了有关部门和条例的规定,包括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目前,这两份文件均已公开查阅。
食品生产管理监督检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对特种食品等食品生产者进行系统检查。
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明示、默示或与疾病防治功能有关,非健康食品在卫生保健中具有明示或默示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也将进一步规范特种食品标识的特殊要求和食用农产品的标识要求。
4.6月11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舒正康讯技术法规主管李鹏说,征求意见草案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内容,修订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更好地体现了企业对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
5."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原料标签管理办法"(试行)于6月6日正式实施。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经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批准)、标签和食品接触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局备案,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列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和食品接触材料,应当与备案内容一致。
自2020年6月中旬起,消费者可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本市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
4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首次制定包括"食品安全法"在内的专项立法修改工作计划,全面协调,及时制定和修改。
第二部分原料
在六月二日,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四种经批准的新食品配料,包括三株瑞士乳杆菌R 0052、婴儿期双歧杆菌R 0033、双歧杆菌R 0071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黄草。到目前为止,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株已增至12株。
第三部分市场管制行动
1.2020年,母婴行业对母婴营养的市场监督开始于防疫工作。
鉴于疫情宣传产品的使用,社会媒体平台瞬间推出了各种所谓的防疫、病毒压制夸大虚假宣传和广告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机构已开始采取监管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
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批准的内容刊登,禁止未经审核或者篡改的广告。
企业要"不以"防控"为名搭便车",趁机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特别是提高保健食品的免疫力。
二、继续整顿虚假违法广告,仍然是食品监管的正常重点。
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发布了"2020年部际打击虚假广告工作会议工作点"和"打击虚假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和重点行业的广告监督,严厉打击食品、医疗、药品、房地产、金融投资、金融管理等影响人民健康财产安全的虚假非法广告,重点揭露典型违法广告案件。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监督监督,坚决遏制手机应用、自传账户等频繁出现、容易出现虚假、非法广告的现象。
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检察机关"保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动员和部署了电话会议,决定从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开展为期三年的"保障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网上和网上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非法广告等违法监管行为。
三、郴州固体饮料以特殊医疗食品为幌子出售给牛奶过敏儿童,引发全国及全行业固体饮料、平板糖果、替代茶等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5月15日,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固体饮料、平板糖果、替代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媒体报道称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一家母幼店向过敏儿童出售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疗食品,虚假宣传特殊功能和涉嫌消费欺诈。整改行动将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开始,企业可先进行自检。
4月30日,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内的7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计划"(2020-2021年),集中整改时间在2021年10月31日前,整改时间超过一年,真正可以称之为"365+"运作。与以往不同,该"计划"主张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地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食品消费市场的成就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成就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良币驱逐坏币,食品安全监管的使命是保护人民生命,其功能是帮助良币驱逐坏币,使市场主体能够适者生存,使市场秩序越来越好,从而保障妇幼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